京东新浪合作的本质是流量变现 兼谈李彦宏隐私换便利

这两天,京东与新浪比较低调地签了一个战略合作,双方一致同意在数据,入口,产品,内容,商务等领域建立全面、深入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,并在合同期间建立战略合作小组。这意味着京东从2015年开始布局的“京X计划”,又增添一名强有力的合作伙伴。此前,京东已经先后与腾讯、网易,还有今日头条、奇虎360等签署类似合作。

《京东新浪合作的本质是流量变现 兼谈李彦宏隐私换便利》

一个是今天的电商巨头,一个是昨天的传统门户网站,他们的“战略合作”,那就是以数据为基础,围绕用户开展营销。但我认为,这既不是合作目标也不是结果,而是过程。

本质上,双方的合作,就是流量变现。谁的流量?当然是新浪的流量。其他的合作,腾讯也好网易也罢,以及移动门户今日头条等,都是这个基本逻辑。至于京东为何没有拿下搜狐、百度等流量入口,那是另一个问题。

2016年以来,中国网民数量的增长曲线已经基本开始走平,移动互联网流量红利时代已经过去,看看相关的报告就知道了。在这种背景下,具有互补价值的平台联合起来深入挖掘流量入口的存量价值,是再自然不过的事。

这一点,就涉及到用户数据了,这就与百度李彦宏“隐私换便利”建立起了某种联系。这一点我们稍后再议。

那么,为什么说“新浪们”与京东具有互补价值呢?几个简单背景即可理解。

第一,新浪作为第一代新闻门户网站,虽然今天的移动社交媒体对其构成了巨大的冲击,但其品牌价值以及PC端流量入口的地位,没有发生变化。更何况,新浪的财经、科技、时尚等内容板块的移动端产品,也形成了入口矩阵。

第二,内容平台也是数据平台。最近10年来,网络营销大行其道,而进入到大数据、人工智能时代后,网络营销进一步升级,概念上有数字营销、智能营销等,他们的基础,是大数据,狭义上说,就是消费者行为数据。在内容平台上,当用户访问时,通过简单的Cookie,就可以对用户行为偏好打标签进行用户画像,实现数据采集。移动端更甚。今日头条如此,新浪也如此。

第三,内容平台天然具有营销属性。对于品牌主而言,通过内容培育用户是品牌营销推广的最佳方式。那些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内容、垂直的内容、符合品牌特质的内容,消费者是缺乏鉴别力的。

因此,对京东来说,与新浪的合作,首先是数据层面的合作,进一步,需要有内容产品来落地,这个落地就如各方解读:基于用户数据,开展精准营销。当然,我们说的内容,不完全是文章的概念。

当然,京东不仅仅包括自有数据以及大数据营销技术,还有我们比较熟悉的“无界营销”“无界零售”等理念层面的支撑。

用某专家的话来说就是:新浪与京东的合作有望打破零售商、互联网平台以及广告主之间的壁垒,达到精准反映用户需求、全面提供用户偏好内容的优化效果。

前文所述,京东与新浪的合作,其实涉及到用户数据,这与百度李彦宏“隐私换便利”、Facebook泄密门建立起了某种联系,有相似性。但是,你不必恐慌,或者,恐慌也没用。为什么这么说?

《京东新浪合作的本质是流量变现 兼谈李彦宏隐私换便利》

首先,“隐私换便利”被过度解读了,为何?无论你安装某一款APP应用软件被要求获取通讯录、拍摄照片和视频、录音、位置等10多项隐私权限,是“被同意”、“被授权”,还是你在PC端登录或不登录状态的实时行为,对系统来说,本质上没有太大的区别,无非是这个用户画像的标签、字段有所不同而已。

需要说明的是,我们说的用户数据,理论上是指IP相关联的数据,此时用户就是IP,而不是张三李四王五具体的人,当然,有相当的数据,IP关联了具体的人。

因此,当京东与“新浪们”开展数据、产品等层面的合作,其基础就是平台通过机器收集的用户(IP)数据,这个IP喜欢什么资讯,什么时间浏览,身高体重,消费能力如何等等,都会是画像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
而大大小小的公司,在使用这些数据时,理论上是IP化、群体化的,IP的敏感数据都会被处理掉,并且一般是一个分类之下聚合的数据分析或应用,不会是具体的人。

因此,你在京东浏览了Polo衫,回头邮箱就收到推荐,或你在今日头条看了军事新闻,回到新浪后Banner广告变成了军旅服装,就是因为平台之间有这些数据的合作。你要明白,这些数据的交换,是即时的,无感的。

你会说:我没同意啊?

这包括两个层面:

1、收集数据,从互联网诞生就开始了,最开始是机器数据如IP地址啊、终端系统、操作记录之类的,目的是系统运维;后来再后来,IP数据开始商业化啦,但,这种商业化,与你去房地产中介看房第二天一堆装修公司打你电话不同,后者是中介直接把你的电话卖给下家了。

2、数据所有权与密保。国外,咱不清楚;国内,大数据产业等等新产业,在发展初期,政策是鼓励的,所谓探索就是这个意思。因此,你的IP数据是不是你的,如何保密,后果如何,还没说法。

所以,一个APP假模假样要你同意隐私数据收集才能提供服务,算是客气的!没让你的IP数据在互联网上裸奔就不错了。收集你的IP数据,无须你的同意。如何使用啊?用了再说。你能咋滴?大不了卸载。

其次,Facebook泄露5000万用户数据,是Facebook大数据合作伙伴未经许可,基于Facebook平台收集使用用户数据。但公众却在质疑Facebook未经许可收集用户数据。我认为对象错了。不过,扎克伯格同学有责任。

《京东新浪合作的本质是流量变现 兼谈李彦宏隐私换便利》

换句话说,我完全同意扎克伯格说的:Facebook是经用户授权才收集相关数据的。只是,这些数据的使用被曝光了而已。

总结来说,B2C2C领域的数据合作,一定是以上层面的数据。不过,我在《共享单车分享经济隐私出让与信用文明 市场的归市场法律的归法律》中曾说:你以极低的成本享受分享经济的好处是有代价的,这就是隐私出让。此处,就不仅仅是分享经济了。

我们只是希望,关于隐私数据的收集使用交换共享,更职业一些、安全一些;关于数据的法规,早一些制订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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